中信集团是1979年由荣毅仁先生创办的。成立以来,中信集团充分发挥了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通过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探索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形象。目前,中信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较大规模的跨国综合性企业集团。
多元中信
中信集团按照“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使命要求,以“打造卓越企业集团、铸就百年民族品牌”为发展愿景,以“深化国企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融入区域战略”为工作主线,深耕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五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成为践行国家战略的一面旗帜,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科技型卓越企业集团。
责任中信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站在中信40年后再出发的起点上,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创新、凝聚、融合、奉献、卓越”的中信核心价值理念,践行“32字中信风格”,不断完善员工管理、环境管理、品牌管理和公益管理,为践行社会责任提供新可能,与国家、与社会、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共创自然与人类的美好未来。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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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联合天津市监委,对中信信托原资本运营二部总经理李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以“业务干部”自居,忘记党员身份,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生活腐化堕落;将金融资源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李革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革开除党籍处分,中信信托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革简历:
李革,男,汉族,湖北省武汉人,大学本科学历,1972年9月出生,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进入中信系统,先后在中信兴业信托、中信信托任职;2009年9月,历任中信信托小额贷款部高级经理(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1年6月,历任中信信托资本运营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6年9月,任中信信托资产运营保全二部总经理;2019年6月,被免去资产运营保全二部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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